1、助听器验配工作须由具备一定康复听力学专业资质的专业人员,使用相应的听力学评估、测试、诊断设备,在测听室等特定的声学环境中完成。
2、助听器验配须遵守前期准备、助听器预选、助听器验配和适应性训练、助听器效果评估等四个阶段的具体操作要求。
3、评估方法应根据听觉能力数量评估、听觉功能评估和助听效果等不同要求选取。
4、助听器验配师应对助听器效果进行跟踪随访,配戴助听器第一年应每三个月复查一次,以后每半年一次。
5、助听器验配师应对评估设备、场地进行定期维护保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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